2024年10月,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四川省發現,瀘州、內江、樂山市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落實不到位,“兩高”項目盲目上馬控制不嚴,企業違規違法問題多發,重污染天氣應對不力,空氣質量出現反彈。一、基本情況瀘州、內江、樂山市地處成渝雙城經濟圈腹地,是四川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城市。2023年三市空氣質量均出現明顯反彈,瀘州市重污染天數同比增加,且為全省最多;內江市細顆粒物(PM2.5)濃度同比上升24.6%,在全省15個重點城市中上升最多;樂山市PM2.5濃度連續三年上升。二、主要問題一是“兩高”項目盲目上馬。國家有關部門多次明確,平板玻璃項目建設須實施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督察發現,2021年3月,瀘州市康宇電子基板科技有限公司在未進行產能置換情況下,建成投運350噸/天的玻璃熔窯生產線,違規生產至今。四川省燒結磚瓦行業產能嚴重過剩。四川省有關部門要求堅決遏制燒結磚瓦行業產能盲目擴張,確有必要建設的項目,需開展產能減量置換,并明確未納入2018年統計清單的產能不得用于置換。督察發現,樂山市、瀘州市等地執行政策不嚴,部分企業違規置換。樂山市沐川縣永星機磚廠將實際沒有建設的金穗能源有限公司虛假產能用于置換;井研縣鎮陽墻材機磚廠將統計清單內兩家企業共3500萬匹標磚產能,通過第三方違規認定成10430萬匹標磚后用于置換。瀘州市古藺縣火焱建筑材料有限責任公司將未納入統計清單的產能進行虛假置換并通過審批。
圖1 2024年10月23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樂山市沐川縣永星機磚廠未按要求進行產能置換,違規建設投運燒結磚生產項目二是部分行業大氣污染治理不到位。瀘州市、內江市現有磚瓦企業多數污染治理設施簡陋,行業整治推進緩慢。按照四川省整治方案,瀘州市和內江市2024年底前應分別完成61條和56條生產線污染整治,目前僅分別完成13條和4條。督察組抽查兩地正在生產的10家磚瓦企業,發現均存在治污設施運行不正常、超標排放等問題。內江市威遠縣嘉鑫磚廠不正常運行脫硫設施,自動監測數據顯示,2024年8月15—22日,二氧化硫濃度小時均值超標49次。瀘州市江陽區丹林頁巖磚廠長期采用簡易單堿法脫硫,且未按要求添加脫硫劑,治污設施運行不正常,2024年1月以來二氧化硫濃度小時均值多次超標,破碎車間未配備除塵設施,粉塵無組織排放嚴重。
三、原因分析
瀘州、內江、樂山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力,部分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污染治理有差距,甚至弄虛作假,有關部門監管不到位。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內容來源于百度
電話:0537-8726655
手機:15554406518
微信:zwpt123
地址:山東省金鄉縣智慧產業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