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持續改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秋冬季環境空氣質量。
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公開征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 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行動方案》要求,2023年底前,各城市確保完成上級人民政府下達的2023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秋冬季期間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各城市完成PM2.5濃度控制目標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目標。
扎實推進 VOCs 綜合治理工程。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和油品儲運銷為重點,按照《關于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提出的 10 個關鍵環節,開展源頭、過程和末端全流程治理改造提升。分類推進低(無)VOCs 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儲罐綜合治理、裝卸廢氣收集治理、敞開液面逸散廢氣治理、 加油站油氣綜合治理、有機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升級改造、VOCs 治理 “綠島”項目等重點工程。加強企業運行管理,規范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全面提升動靜密封點精細化管理水平;強化有機廢氣旁路綜合整治,確需保留的應急旁路要加強監管監控。2023 年 12 月底前,企業 VOCs 治理設施建設或改造 1040 家、企業 VOCs 無組織排放治理 1217 家、儲罐及裝載設施廢氣綜合治理 2963 個。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 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 (征求意見稿)》全文如下:
電話:0537-8726655
手機:15554406518
微信:zwpt123
地址:山東省金鄉縣智慧產業園